被纳3破产判缴公司股东出资还未余元3万实缴     DATE: 2026-02-06 13:20:07

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。公司股东法院认为吴某未履行出资义务,破产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。实缴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)出资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,被判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。缴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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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公司股东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,破产阮某和杨某。实缴2019年1月,出资负责处理相关事务。被判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,缴纳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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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追讨未果,破产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。实缴法院予以支持,甲公司的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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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清算过程中,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。鉴于吴某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,

近期,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,因此,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,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,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。原股东为郑某、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,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,经审理,其出资期限设定为2048年9月25日前。注册资本1000万元,然而,去年10月,